为什么老板都不做法人

2021-02-27 12:23 阅读:

东原养生

语音内容:

老板作为一个在商业市场中饱经风霜的人,他们一般会考虑以后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的情况。因为,一个公司的生产经营会出现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问题。会有老板民事、行政和刑事上的纠纷,这样的纠纷一旦出现不仅仅会限制公司的发展,还会对相应的公司法人做出相应的处罚。所以,一般的老板为了不想承担公司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他们往往选择不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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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做法人的原因

知识顾问

主要原因有:

1、不愿意承担民事责任法律风险一些公司如果有不法经营的话,其中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的管理人员会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老板不做法人的原因

2、不愿意承担行政责任法律风险《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3、不愿意承担刑事责任法律风险法定代表人可能触犯到的罪名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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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指的是什么

知识顾问

法人代表主要指的是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自然人,指依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因此,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但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也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人代表指的是什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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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的责任有哪些

知识顾问

法人代表主要承担公司的民事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存在违法法律法规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法人代表若出现以下情形:1、从事非法经营活动;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导致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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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的责任的法律依据

知识顾问

法人代表的责任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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