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从经典案例看懂正当防卫的认定边界
原创当不法侵害突如其来,反抗的界限在哪里?法律的尺度如何把握?正当防卫认定典型案例的核心价值,正在于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一个个鲜活、具体的司法标尺。它们不仅为公民在紧急时刻如何合法捍卫权利提供了行为指引,更深刻反映了司法理念从“唯结果论”到“优先保护防卫者”的演进。通过剖析这些标志性案例,我们能清晰地看到,法律正坚定地站在守法者一边,旗帜鲜明地鼓励正当防卫,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原则深入人心。
一、 理念之变:从“沉睡条款”到“激活适用”

曾几何时,正当防卫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谨慎,甚至被称为“沉睡条款”。防卫行为一旦造成侵害人重伤或死亡,防卫者极易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其根源在于“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观念。然而,近年来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正当防卫认定典型案例,彻底扭转了这一局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0年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并配套发布七个典型案例,旨在“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这标志着中国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进入了新阶段。
二、 核心要件解析:认定正当防卫的“四把标尺”
要理解案例,必须先掌握法律标准。根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件,这也是所有典型案例分析的逻辑起点:
1. 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 侵害行为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严重违法行为。对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等持续侵害,同样可以防卫。
2.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这是实践中争议最大的环节。它要求侵害已经着手或虽暂时中断但随时可能继续,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时”的侵害。既不能事前防卫,也不能事后报复。
3. 对象条件:针对侵害者本人。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不能波及无关第三人。
4. 限度条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这是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关键。判断是否“明显超过”,需综合考量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不能苛求防卫人在急迫情况下做出精准反应。
此外,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特殊防卫(无限防卫权),不负刑事责任。
三、 里程碑案例一:于欢案——对“持续不法侵害”的防卫认定
2016年的“于欢案”是一堂深刻的全民法治公开课。本案中,于欢在其母公司遭受催债人员长时间非法拘禁、侮辱、殴打后,持刀刺伤四人,致一人死亡。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引发巨大争议。二审(山东省高院)认定,于欢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在时间上存在间隔,且造成重大损害,故属防卫过当,改判有期徒刑五年。此案的关键启示在于:1. 非法拘禁等持续侵害同样构成可防卫的不法侵害;2. 防卫的“紧迫性”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境,不能机械判断;3. 判决的巨大转变,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关注和司法标准的反思。见闻网观察认为,此案是正当防卫制度被“激活”的序曲。
四、 里程碑案例二:昆山反杀案——特殊防卫权的激活
2018年的“昆山反杀案”(于海明案)则是对“特殊防卫权”的一次教科书式诠释。刘海龙醉酒驾车滋事,持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刀脱手落地后,于海明抢刀反击,致刘海龙死亡。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其行为已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于海明的抢刀反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此案的核心意义在于:它明确回应了“刀掉落后侵害是否停止”这一关键争议,认定判断侵害是否结束,应站在防卫人当时的处境,以一般人的认知水平为标准,不能从事后上帝视角苛求。该案的不起诉决定,被誉为“激活了刑法中的特殊防卫条款”,确立了“暴力犯罪进行中,反击致死可属正当防卫”的标杆。
五、 典型情境案例:涞源反杀案与“防卫限度”的把握
对于非法侵入住宅的防卫认定,“涞源反杀案”(王新元、赵印芝案)极具代表性。王某持凶器多次翻墙闯入王新元家行凶,在院内被一家三口合力反杀。检察机关认定,王某携带凶器深夜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属严重暴力犯罪,一家三口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此案进一步细化了“限度条件”的把握:在判断防卫是否过当时,要设身处地为防卫人考虑,不能以冷静理性的旁观者标准,去要求身处恐惧、紧张中的防卫人。对于侵入住宅且实施严重人身威胁的行为,防卫强度具有更大的包容性。见闻网通过梳理同类案件发现,对于入室暴力侵害,司法机关对防卫限度把握更为宽松,这强化了“家宅安宁不可侵犯”的法治信号。
六、 实务指引与常见误区
基于上述正当防卫认定典型案例,我们可以总结出对公民具有实操性的指引:首先,防卫意识要清晰,即你的行为目的是为了制止侵害,而非报复。其次,证据意识至关重要,尽可能通过监控、录音、证人等固定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证据。常见误区则需要警惕:1. “事先准备工具就不是防卫”:错。最高法意见明确,防卫人事先有所准备,不影响正当防卫认定。2. “侵害人停止攻击后就不能再还手”:对。但需准确判断侵害是“暂时中断”还是“彻底结束”,在紧张状态下难以判断时的持续反击,可能被宽容认定。3. “只要死伤就是过当”:这是最需摒弃的“唯结果论”。判断核心始终是行为性质而非单纯结果。
七、 总结与展望:法律是守护正义的坚强盾牌
回顾这些正当防卫认定典型案例,一条清晰的法治进步脉络跃然纸上:法律的天平正坚定地向防卫人倾斜,司法者更注重还原现场情境,体察防卫人的紧迫与恐慌,而非冷冰冰地进行事后算账。这些案例共同宣告:正当防卫不是“技术活”,而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对抗不法侵害的天然权利。
这背后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一朴素正义观的司法落地。它鼓励公民在面对暴力时敢于反抗,无需畏手畏脚、顾虑重重。当然,权利的行使也需在法治框架之内。作为公民,我们既要勇敢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需理性理解法律的边界。在见闻网看来,每一个正确认定的正当防卫案例,都是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都在为社会树立“邪不压正”的坚定信念。那么,在了解这些案例后,你是否对法律保护守法者的决心有了更深的理解?当身处类似情境时,你是否能更清晰地知道,法律在你身后支撑着你正当反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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