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实施进展:一场重塑全球商业规则的百年税改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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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闻网 2026-02-11 09:34 阅读数 2 #财经见闻

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主导推动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率”改革,正从一项国际共识加速走向各国立法实践。这项被称作“百年税改”的宏大工程,其核心价值远不止于增加税收。见闻网分析认为,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实施进展的核心在于:通过设定15%的全球税率下限,系统性遏制各国长达数十年的“税收逐底竞争”,重塑跨国企业利润分配与全球投资的底层逻辑,标志着全球税收治理从“各自为政”迈入“协同规则”的新纪元。本文将深入剖析其实施现状、关键挑战与深远影响。

一、政策基石:“双支柱”方案与第二支柱的核心

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实施进展:一场重塑全球商业规则的百年税改博弈

全球最低税是OECD/G20“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2.0计划中的“第二支柱”。其核心规则(GloBE规则)可概括为:当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营收超过7.5亿欧元)在某个管辖区的有效税率低于15%时,其母公司所在国有权征收“补足税”,将实际税负“补足”至15%。这旨在建立一个全球性的税收“安全网”。与之配套的“第一支柱”则侧重于重新分配大型跨国科技企业的征税权。目前,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实施进展主要聚焦于第二支柱的落地。截至2024年,已有超过140个辖区加入该框架,其中欧盟、英国、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主要经济体已通过国内立法,并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美国虽未正式立法,但其原有的“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GILTI)”制度正在调整以与全球最低税接轨。

二、全球实施版图:主要经济体进展与差异化路径

尽管15%是统一目标,但各经济体的实施路径和细则存在差异,这构成了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实施进展的复杂图景。
1. **欧盟**:作为集体行动的先锋,欧盟通过“指令”形式要求成员国在2023年底前完成立法。德国、法国、荷兰等已率先实施,并推出了本国的“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以确保对低税利润的征税权留在本国。
2. **英国**:英国《2023年财政法案》确立了“跨国补足税”和“国内补足税”,生效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会计期间,其规则设计力求与OECD范本高度一致。
3. **亚太地区**: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等重要的金融和商业中心均已公布实施路线图。例如,新加坡推出了15%的国内最低税,并计划在2025年实施收入纳入规则(IIR),以符合全球要求。
4. **传统低税地区**:百慕大、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避税天堂”迫于压力,也已立法引入国内最低税,以应对其他国家的补足税征收,这一转变具有标志性意义。见闻网观察到,这种全球性立法浪潮正迅速填补税收洼地。

三、对跨国企业的直接影响:合规成本激增与架构重塑

对于营收超过门槛的跨国企业而言,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实施进展意味着税务管理的一次革命。首先,**全球合规与计算复杂性呈指数级上升**。企业需按国别(甚至按实体)计算在每个司法管辖区的有效税率,这涉及到全球利润数据的重新整理和新规则的复杂应用。毕马威等机构估计,大型跨国集团的合规成本可能增加数百万至上千万美元。其次,**现有的控股架构和知识产权(IP)布局面临重构压力**。许多企业将IP持有在低税地区的传统筹划方案效力将大打折扣,可能需要考虑将无形资产迁回或重新布局。再者,企业需要与各国税务机关进行更频繁、更深入的沟通,以确定补足税的计算和缴纳责任。

四、关键争议与实施挑战:规则“补丁”与长期博弈

实施进程远非一帆风顺,仍面临多重挑战:
1. **规则复杂性与“补丁”频出**:GloBE规则本身极其复杂,为处理特定行业(如航运、投资基金)和特殊情况,OECD不断发布详细的注释和“安全港”规则,企业理解和应用难度巨大。
2. **美国国内政治僵局**:作为全球最大经济体和众多科技巨头的母国,美国国会两党对修改GILTI规则以完全符合OECD方案存在分歧。这种不确定性为全球实施蒙上阴影,也可能引发贸易摩擦。
3. **发展中国家与最低税的“获得感”**:许多发展中国家担心,最低税主要保障了大型跨国公司母国(多为发达经济体)的征税权,而旨在重新分配征税权的“第一支柱”进展缓慢,可能导致其实际获益有限。
4. **税收竞争并未消失,而是转移**:见闻网认为,竞争将从单纯的“低税率”转向“税收优惠的实质性要求”(如与研发、就业挂钩的补贴)和整体营商环境的比拼。

五、对中国及在华企业的影响:机遇与适应

中国作为BEPS包容性框架成员,支持全球最低税原则。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远高于15%的门槛,因此短期内对中国财政收入直接影响有限。但影响是结构性的:
1. **“引进来”方面**:过去依赖超低税率吸引外资的部分东南亚国家,其优势可能减弱。相比之下,中国庞大的市场、完整的产业链和稳定的营商环境,对高质量外资的吸引力可能相对提升。
2. **“走出去”方面**:营收超过门槛的中国跨国企业(尤其是大型科技、制造业集团)将面临严峻的全球合规挑战。需要全面审视其海外子公司的税务效率,优化全球架构。同时,在海外低税地区留存利润的意愿下降,可能促使部分利润回流。
3. **香港与海南自贸港**:香港的利得税率为16.5%,已略高于15%。香港已宣布计划在2025年实施全球最低税,并考虑引入本地最低补足税,以保持竞争力。海南自贸港的15%优惠税率企业,若属于跨国集团,也需要纳入全球合规计算,确保整体有效税率达标。

六、未来展望:从规则落地到新平衡的建立

展望未来,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实施进展将进入一个“边实施、边修补、边博弈”的深化阶段。短期内,跨国企业的税务部门和专业服务机构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工作负荷。中期看,全球利润的分布和税收收入的版图将发生静默但深刻的重绘,部分税收将从“避税天堂”回流至大型消费市场和研发中心所在地。长期而言,这项改革能否成功,取决于主要经济体(尤其是美国)能否持续协作,以及规则能否在复杂性和可操作性之间找到平衡。它标志着全球商业的一个确定性方向:**基于实质性经济活动的利润征税原则,将彻底取代纯粹基于法律架构的税收筹划**。

总结而言,全球最低税的实施已不可逆转,它正从一纸国际协议,演变为一套正在深刻嵌入各国法律和商业实践的新全球标准。对于企业,这是一场必须通关的合规大考;对于国家,这是一场重塑竞争力的规则博弈。最终,这场百年税改能否实现其“公平竞争环境”的初衷,还是会催生出新的复杂性和不平衡?这取决于未来几年各国在技术细节上的协作,以及在更广泛的国际税收体系中的智慧。见闻网将持续追踪这一塑造未来全球经济格局的关键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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